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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6-17 22:21:5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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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


关于2004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4]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税务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分别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上述三个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税法(一)科目、税法(二)科目、税收相关法律科目、财务与会计科目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科目、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均为66分(试卷满分均为110分)。

  (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为96分(试卷满分为160分)。

  (三)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

  四、请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标准对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将统计结果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8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据。

  五、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相应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民用航空预防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民用航空预防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监管办,各航空公司(运输、通用),各机场,三大航空服务保障集团公司,学院,总局空管局,空警总队,航空安全技术中心,报社出版社,民航总医院,民用航空医学中心: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和狠抓落实、加强检查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11月6日提出的十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大民航防控工作力度,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民航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决定全面展开高致病性禽流感民用航空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监督检查内容
    1.按照《关于部署高致病性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总局发密电〔2005〕565号),民用航空行政管理部门、民航行业有关单位建立健全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组织机构、完善防控工作机制情况。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民用航空应急控制预案》(民航飞发〔2005〕129号)的规定,各有关单位针对日前国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暴发流行情况,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善 各级突发疫情应急预案情况。
    3.各航空运输企业、机场落实各项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措施情况;严格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出入境航空器的检查及其运输的人员及携带物品、货物的查验;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境外疫区航空器的检疫和消毒工作情况。
    各航空运输企业、机场执行国家目前有关禽类及其产品的运输规定情况;国际运输严禁运输无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及其产品;国内运输严禁运输无农业部门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签发的检疫合格证明和防疫消毒证书的禽、鸟类及其产品;严禁运输国内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区域(疫点、控制区、威胁区)禽类及其产品的情况。
    4.各航空配餐企业加强航空食品管理,实施航空食品原辅料、定型包装食品的进货审核和查验工作情况;配餐工作环境和食品卫生管理情况;航空配餐企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加工人员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掌握情况。
    5.各有关单位对航空人员、职工和航空运输旅客有关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内容、形式、计划及已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
    6. 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各项防治措施情况;按照具体要求制定本单位和部门的预防控制措施和程序情况。
    7.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的工作情况。
    8.各航空运输企业、机场配合有关部门,确保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物资、药品和人员的紧急航空运输措施制定情况;按照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运输高致病性禽流感实验用物品的情况。
    二、 监督检查部门
    高致病性禽流感民用航空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工作由民航总局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地区管理局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
    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对重点单位和部门进行抽查。
    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技术支持指导。
    三、 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和持续
    高致病性禽流感民用航空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必须有步骤、有计划、有内容的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应根据国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情况的变化、国家防控措施和国内交通运输防控措施的进一步调整,迅速调整和优化各项民航防控措施和监督检查手段,以适应新的防控工作需要。
    四、 总结和报告
    各民航地区管理局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应做好本部门和本地区航空运输企业、机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措施、预案的汇总和总结。
    此次展开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监督检查工作的总结,于11月30日前,由地区管理局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书面上报民航总局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 航 总 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兰州首届十大优秀发明家的决定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兰州首届十大优秀发明家的决定




兰政发〔2005〕44号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专利法》实施20年来,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专利法》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快实施科教兴市和专利战略,在推进科技创新、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发明家。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明创造的热情,市政府决定,授予雷菊芳等10名同志为“兰州首届十大优秀发明家”荣誉称号,并聘为“兰州市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成员,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5000元。授予董元源等10名同志为“兰州首届十大优秀发明家”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发明人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市科技进步、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优秀发明家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兰州地区技术创新,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做出更大的贡献。

兰州首届十大优秀发明家人员名单

雷菊芳 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窦剑文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寿焕根 兰州科庆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国坤 兰州环优磁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承永 解放军第一医院高压氧神经内科副主任
张培洲 兰州节能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从华 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石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王继武 甘肃金桥给水排水设计与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宗恩泽 中国农科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离休干部
唐剑波 兰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工程师


兰州首届十大优秀发明家提名奖人员名单

董元源 甘肃省机械科学研究院材料工程中心研究员
赵爱国 中科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张宗林 兰州市二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邓友全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生态与绿色化学中心研究员
达国祖 兰州西脉记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贺 雷 兰州环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陆晓民 兰州同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长生 甘肃亚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鲍 侃 甘肃德邦智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王 歆 兰州宏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